邢台中华街道办事处的工作人员王义昌添了个新习惯,只要有空,总爱到药店、门诊、医院转转。特别是买药、就诊的时候,总愿多问几句。“医疗保障义务社会监督员可不能白当,要负起责任来。”王义昌说,药店里刷医保卡买生活用品、挂名住院……这些都是监督范围。
据了解,为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的社会监督力度,邢台市邀请聘任关心医保事业发展、热心社会监督工作、有一定社会影响力和较强公信力的社会人员,作为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员,对医疗保障工作开展监督,反映监督过程中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建立了一支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队伍。他们当中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还有社区工作人员及普通群众,任期两年,通过实地查看、明查暗访、群众反映等多种形式,对定点医疗机构和药店在参保人员办理就医购药、享受医保待遇等方面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向属地医疗保障部门进行举报。同时,不断完善举报奖励工作机制,畅通监督举报渠道,设立举报奖励资金,纳入市级政府预算,对涉嫌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进行举报,提供相关线索,经查证属实的,给予举报人最高额度不超过10万元奖励。
“目前,全市20个县(市、区)全部建立了社会监督员队伍,这是发动社会力量参与政府管理的一种创新方式,从目前来看,效果很好。”邢台市医保局基金监管科科长张海燕介绍,监督员在对定点服务机构监督的基础上,还对重点医保定点医疗机构采取分片负责的方式开展社会监督,每3名监督员负责1个镇(街道)的定点医疗机构,基本实现全员覆盖。“现在,看到街上的药店、门诊、医疗机构进货、售药、诊疗等各方面一天比一天规范,心里很有成就感,总觉得这份力没白出。”王义昌说,一定坚持把这件事做好。